施工现场履带吊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用车单位: 履带吊租赁有限公司 (甲方)
供车单位: 履带吊出租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用车单位基本情况及管理目标
项目名称: 烧结及相关公辅建筑安装工程
项目地址: 江苏南通市海门市港东公路
施工内容: 300吨履带吊构配件吊装及搬运
管理目标:
(1)、以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为前提,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程伤亡事故为零;
(2)、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3)、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2、责任范围
甲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
自 2021 年 3 月 20 日起至乙方承担的工程吊装作业结束,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甲方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并持有相应的上岗合格证书。
4.6起重机在作业中吊钩以上和履带以上的安全责任(即机械原因或操作原因)由乙方负责;起重机吊钩以下和履带以下的安全责任(含吊索具、捆扎、指挥、地基、吊件结构等)由甲方负责。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5.5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6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7现场操作人员的岗前岗后的相关培训所产生的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5.8甲方有义务敦促施工人员将带电的电焊线挪离钢丝绳,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与钢丝绳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甲方起重指挥必须统一指挥信号,在使用对讲机的状况下,必须使指挥信号有效。
5.9甲方在吊机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保护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若在施工期间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10原则上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如必须在其上作业时,甲方有义务对其地基进行加固、压实,并承担由于地基缺陷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吊装。甲方应派专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指挥,严禁违章指挥,甲方发现违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因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毁损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甲方负责。
5.11甲方负责履带吊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疏导及安全管理工作,使履带吊安全运出甲方施工现场。
5.12负责为本工程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安全帽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13对本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报告业主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持证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4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6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8做好所使用本职工宿舍的清洁,安全工作,如在总包食堂搭伙必须遵守总包食堂规章制度要求。
6. 9负责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并支付保险费。
6.10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6.11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定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履带吊租赁合同的附件,同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补充条款: 无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