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养协议书-履带吊
设备维护保养协议书
甲方: 维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履带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设备 1 台,清单如下: XGC200 出场编号:XUG 841
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此设备交给甲方做维护保养服务,并达成如下维护服务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1年 ,从贰零壹玖年 05 月 20 日起至贰零贰零年 05 月 19 日止。
二、协议金额: 1 年设备维护费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先付 5000元 服务费,剩余 5000元 服务费在 2019 年 05 月 10 日之前支付。
2、补充说明:
四、甲方责任:
1、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应免费为乙方解决所签订协议内的所有设备的各种硬件故障(注:如需更换配件,甲方只收取配件费),并免费回答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请教有关使用设备的各种问题,甲方积极回答并向乙方提供设备保养的各种预防措施。
3、在协议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护电话时,甲方短时间内如不能在电话里解决故障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设备始终没有出现故障,甲方每 30 天对乙方设备做例行检查一次。
5、服务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如特殊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例外)。
6、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甲方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对乙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乙方设备得到正常维护。
五、乙方责任:1、乙方在确认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说明设备的故障情况,给甲方维护人员提供维护现场,积极配合甲方维护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使设备正常工作。 2、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协议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